不久后,小雨通过物流将雁荡山啤酒的包装纸箱、商标、啤酒盖等提供给余某。余某随后联系了福建的一个制作劣质啤酒的厂商进来啤酒,再贴上雁荡山的商标、装箱批发到乐清市场上。
由于制造量大,一个人忙不过来,余某又找来父亲和女友吴某帮其一起制造假酒假冰红茶。他们大量回收市场上的“康师傅冰红茶”瓶子,往里灌上自己调配的冰红茶,就对外批发。
据余某交代,假冒雁荡山啤酒每箱成本22元,向外的批发价为28-30元每箱,而乐清正常的雁荡山啤酒价格在50元以上每箱;假冒冰红茶每箱成本16元,批发价为22元每箱,而正规的批发大概在35元一箱。
如此低廉的价格,也吸引了乐清周边一些小店销售。“一般人辨别不出。”余某交代,因为价格便宜,外观正,一般店主也不会多问。
经鉴定,其中“康师傅”冰红茶1215瓶,价值2430元;“雁荡山”中瓶清爽型啤酒21960瓶,价值93330元。
由于余某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之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