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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规:发芽马铃薯等列入学校食堂菜谱

※发布时间:2018-11-1 9:08:5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柳晋阳

  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自治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制订监管办法,要求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以及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

  据悉,《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要求学校食堂采购、加工和供应食品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供应冷荤凉菜和外购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加工制作豆浆应烧熟煮透,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防止假沸。

  鼓励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工作,打造后厨“无水厨房”。有条件的学校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摄像装置,逐步实现食品制作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办法》还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故学校应当在两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四季豆又名菜豆,俗称芸豆,是全国普遍食用的蔬菜。一般不引起中毒,但食用没有充分加热、彻底熟透的四季豆就有可能中毒。四季豆中毒主要为胃肠炎症状,有恶心、、腹泻、腹痛、头痛等。

  当马铃薯贮藏不当,至马铃薯发芽或部分变绿时,其中的龙葵碱大量增加,烹调时又未能去除或掉龙葵碱,食用后可引起中毒。尤其是春末夏初季节多发。

  

关键词:学校食堂菜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