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质计所联合市质检协会在摩检大楼培训室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共有人参加了培训,包括质检会员单位和相关食品企业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由市质计所高级工程师陈梅斯负责主讲。
今年月日,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条,将于今年月日起正式施行,并有“史上最严”之称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培训会上,详细介绍新《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背景、目的及意义,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重点新的《食品安全法》在修订中如何贯彻中央的四个“最严”、加强了八个方面的制度构建和增加了条条文即对旧法的条文进行实质修订的。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首次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在法规和内容上,严格了执法程序,设置了“安全红线”,增加和完善了对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在严格法律责任方面,首先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另外应当对召回的食品,要采取无害化的处理,包括,预防再次流入市场。
通过学习,大家对新《食品安全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全面掌握了食品安全标准知识,进一步增强监管过程中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应用能力,为促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做个守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