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食安委发〔〕号
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开展年株洲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市食安委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关于开展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号)和省食安办《关于开展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现就我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活动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
三、活动内容
(一)市、县(市)层面。市、县(市)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月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并按照中央层面“系列主题日”模式,精心策划设计、有序开展本地区宣传周活动。
(二)城市四区层面。区级食安办联合区教育局、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在辖区内广场、居民聚集地播放公益广告、摆放宣传板报,在校园开展“公开课”、“校园食堂日”等主题活动。
(三)企业层面。市、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食品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食品企业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和社会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
月日上午:,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市天元购物广场举行,市领导致辞,企业代表进行诚信宣言。市工商、质监、食药监、卫生、农业、畜牧、商务、粮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职能部门设咨询台现场提供宣教、咨询服务。以上职能部门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大队、城区食安办组方阵参加。
各县(市)在辖区分别设点,同步举行启动仪式。
(二)宣传周“主题日”系列活动
市农业、食药监、商务、工商、畜牧、粮食、卫生、质监等部门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主题日活动。活动可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在线、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区食安办在宣传周期间开展以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和“进社区”为主相关宣教活动。在辖区内居民聚集地播放公益广告、展出展板,开展校园日等活动。
(三)食品企业“诚信宣言”活动
开展食品企业“诚信宣言”活动,组织并公布企业签署的诚信宣言,面向做出诚信和质量安全承诺。引导食品企业从业者,推进全行业社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学校食堂日”活动
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开展“学校食堂日”活动。市食药监局负责组织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记者对学校食堂进行视察,并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厨房、仓库、操作间,直观感受学生食堂就餐情况。参观后举行座谈会,并收集参观者反馈的意见,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学生食堂的监督管理,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五)“讲堂”活动
组织专家开展 “讲堂”教育“进机关”,面向职能部门执法人员,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进企业”,面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科学和预防常识,提升消费者和意识;面向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宣律法规,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专题报道活动
加强宣传报道力度,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专题或专访,全方位、立体式展现我市食品安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食安委单位要积极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加强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食安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利用宣传教育资源,有序有效组织宣传周活动。
(二)创新宣教,注重活动实效。紧扣“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主题,创造性地开展宣教活动。群众喜闻乐见、热切关注、企业经营所需原则,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充分运用报刊、广电、网络、手机等,创新宣传手段,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有声音、网络有专题、手机有信息”的全覆盖格局。
(三)认真实施,加强舆情监测。各县(市)区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主题。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公开热线,稳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平稳有序。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交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食安委单位、各县(市)区食安办要及时总结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并于月日前报送市食安办。
联系人:陈利国
电话:、(传真)
邮箱:@
附件:年株洲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4年5月28日
抄送:省食安办、市委办、市办、市办、市政协办。
市文明办、市政绩考核办。
株洲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014年月印发
年株洲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