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5岁的平平突然患上了在贺兰县当地被叫做“老鼠疮”的淋巴结炎。一年多的时间里,父母带着她四处求医问药却疗效甚微。“有病乱投医”,眼见着孩子的病一天天加重而束手无策,平平的父母转而起各种坊间传闻的“神医”和“祖传秘方”。
2011年10月7日,经过多方打听,平平父母得知贺兰县常信乡有一位祖传医生专治皮肤病和“老鼠疮”,他配制的秘方药丸能治好孩子的病,便立即带着平平来到余立平家看病。余立平经诊断后为平平开出了药方,他将自己私自配制的药丸卖给平平服用。服用药丸大约一周后,平平的嘴里起了大量口疮,还伴有头晕、头疼、恶心、失眠、皮肤起红疹子等症状。等到吃完最后一个疗程后,平平出现了手抽筋、肚子胀的症状,并开始幻视幻听,甚至腿都抖得下不了地,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
2011年11月8日,平平父母带她到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治疗,医院诊断平平的症状是汞中毒引起,旧病未愈的平平只好再次住进了医院。这期间,平平的父母担心是药丸有问题,先后两次向余立平咨询,余立平也曾到家里给平平看病,但均表示这是正常的药物反应,原理是以毒攻毒,过后这些症状会自然好转。然而,平平在继续服药一段时间后,淋巴结炎丝毫没有好转,汞中毒的症状反而愈发严重。平平父母这时候才过来,遂向机关报案。据余立平到案后供述,他的医术和秘方都是爷爷传授的,十几年来,他一直用这种自行配置的秘方药丸给乡亲们治病,从未出过问题,久而久之,在大家的口口相传之下,年仅三十几岁的余立平成了专治疑难皮肤病和“老鼠疮”的“名医”。
经司法鉴定,余立平配置的药丸中除了药物成分以外,还含有大量的汞,被害人平平因汞中毒致中毒性脑病及中毒性周围神经病变,遗留有智力损害、中度行为残疾等后遗症,伤残等级属金木水火土命查询表八级。本案经贺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余立平未取得行医资格,明知不能从事特定医疗业务,但却非法行医,造成他人身体严重损伤。既了国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又了的身体健康,致被害人身体伤残八级,其行为已刑法第336条第一款,以非法行医罪追究被告人余立平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