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缘分测试小游戏株洲网讯 (株洲晚报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周洲)易某私占公共空间经营夜宵店,执法人员多次上门仍不整改。12月26日,芦淞区局和门联合执法,对易某开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单。
12月初,芦淞区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株醴环线桥下,发现这里有一处塑料棚,挂着“兄弟夜宵城”的牌子,经查为易某私建。根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2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桥梁下的空间。当天,执法人员对易某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5天内自行拆除夜宵棚。但直到12月20日,易某还未整改。执法人员多次上门,易某置之不理。
12月26日下午,芦淞区、门开展联合执法,将易某违规占用桥下空间搭建的夜宵棚拆除,并依法开出2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