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乳制品主要为液体乳和干酪奶酪、奶油、稀奶油、炼乳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193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酪》(GB54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再制干酪》(GB251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19646)、《人造奶油卫生标准》(GB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GB13102)、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0号、整顿办函[2011]1号等标准及产品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乳酸菌、酵母菌、霉菌、黄曲霉毒素M1、真菌毒素、三聚氰胺、蛋白质、脂肪、革皮水解物、铬等14个指标。共抽检乳制品样品133批次,涉及12个生产省份,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0.75%。其中: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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