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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伙伴网讯 6月2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7-232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卫生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a.明确的食品运输业营业的定义,即专门进行易、变质鱼类、贝类及其加工品运输的营业,运输活鱼贝类的情况除外。
b.食品服务业中进行河豚烹饪、销售经营者,需雇佣专门的河豚厨师清除河豚毒素,但经营去除了毒素的河豚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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