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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吃人血馒头吃相这么难看的还是头一个

※发布时间:2017-12-16 12:10: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原标题:江歌案丨吃人血馒头的见多了,吃相这么难看的还是头一个江歌案在日庭审已经进行到第四天结束了。从水果刀到底是谁的、到刘鑫到底锁没锁门、再到伤口是否是陈世峰伪造随着双

  从水果刀到底是谁的、到刘鑫到底锁没锁门、再到伤口是否是陈世峰伪造随着双方激烈的对峙,这场罗生门中越来越多疑点付出水面。

  据@律师一姐晒出的委托书显示:她于12月10日与刘鑫达成委托合同,担任刘鑫的法律顾问,就刘鑫有关个人人身和财产权益等事务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刘鑫的权益。聘用期自当日开始,为期一年。

  随后,她便开始用该微博PO文和发布直播为刘鑫发声,尽管身为律师的用词专业程度遭到了不少质疑,但用心程度还是没人能否认的

  先是发表了一番「你在背后套律师,朋友」的言论,暗指委托人对自己说了谎,并疾首地说到「什么委托人都接,我就是该骂」。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在江歌案庭审的这个节骨眼上,网友非常自然地联想到了这名忘恩负义的委托人是谁。

  而在12月13日的另一条微博中,@律师一姐又解释道:自己不是单方面违约,而是因为刘鑫拖欠法律顾问费用,并再次强调了刘鑫对自己说了谎。

  可仅仅是两天后,几条灭委托人的微博就立刻营造出了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正直律师形象,「站在一边」的她一下子成了不少网友心目中的英雄。

  与网友的互动中,她用「一言难尽」和「不可思议」等词语拼命地把锅往「满口、拖欠律师费」的刘鑫身上甩。

  可就在其正直律师人设马上就要打造成功之时,另一批网友和专业人士突然意识到:事情好像有哪里不对?

  律师解约的时间点,正好卡在刘鑫出庭的前一天。因此声明一出,不少人就把该律师的身份和这场庭审联系在了一起,甚至为刘鑫就此没有了律师而击掌相庆。

  可问题是,一方面刘鑫13日出庭只是证人接受讯问,而证人身份根本没必要聘请律师。此外,日本弁法(相当于律)中也有:外国律师不能在日本从事律师业务。

  可见,自称所属机构为「罗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姐,与刘鑫的关系仅仅是国内法律问题咨询,与不少网友猜测的律师毫无干系。

  虽然在庭审的风口浪尖发布消息,博得了一波关注。但好在她自己还是能认清律师的定义,简介中一直自称【法律顾问】。

  11日上午庭审结束后,微博认证信息为“刘鑫法律顾问”、罗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陈世峰已经了一个女孩子,现在还想让另一个女孩子来背锅,可悲!我相信我当事人。”

  下午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称:“对于陈世峰的律师的思策略我不予置评,作为同行也不好评价,因为刘鑫还未正式出庭,我不方便多说。只希望做尊重事实的报道,不要随意左右。”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律师一姐自称自己的身份是罗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这一点,在其微博认证的工作信息中也得到了映证,并强调了自己的职位是律师。

  对此,小编查询了律师管理系统,发现以「」和「罗斯律师事务所」作为条件,查询结果为0。

  通过查询我们发现,在律师管理系统中只有一位名为的女律师。虽然无法从照片确定是否是本人,但根据登记信息:

  该的所属律师所并不是罗斯律师事务所;登记的大学本科专业法律,也和@律师一姐微博认证中的信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分院不符。

  也就是说,@律师一姐很有可能在自己的身份上撒了谎。网友怀疑:罗斯律师事务所律协登记系统中并无此律师,要么是她律所名称,要么则是律所借名给非律师挂靠。

  而除了其声称在罗斯律师事务所就职外,还有人发现:另一个名为中律邦咨询的公司似乎与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这个公司官微,曾多次发表与江歌案相关的言论,并转发@律师一姐的微博 不过认证却是「商务服务公司」,而非律师事务所。

  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能看到,在这家公司的身份为中律邦咨询监事和自然人股东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显示,罗斯律师事务所从2016年6月就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此,@律师一姐是不是其在采访中自称的,到底从属于那个公司、公司有没有资质、她本人从事什么职位,至今都是个谜。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应责令停止非法执业,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就像我们提到的:虽然如今是个反转时代,可像这种24小时态度180度转变,一言不合就调头朝委托人的法律顾问,还是很少见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称,刘鑫一定会出庭,但她不会直接露面,而是通过视频或者在其他房间参与。并说是她刘鑫这么做,“她抑郁症很严重,我怕她崩溃。”她透露,刘鑫此次孤身一人在日本,没有家人陪同。目前她的情绪并不稳定,在询问案情的过程中几度情绪崩溃。“我托了日本的朋友,一旦她崩溃,就去陪她。”澎湃新闻

  @律师一姐曾在直播中自称整个案件已经调查得很清楚了,自己帮助刘鑫不在乎钱,只是出于对法律工作的热爱,带着主观意识地求求大家帮助这个「可怜的女孩」。

  可发的声明却刘鑫隐瞒消息,被质疑倒戈太快之后,又说不是自己不想帮她,而是刘鑫不付法律顾问费。

  诚然,如果刘鑫是故意告知错误的信息给法律顾问,诚实守信的原则,得不到认可也无所厚非。可种种说法的前后矛盾,却很难让人相信这位自称法律界资深人士的专业性。

  更滑稽的是,这已经不是其态度的第一次转变了。早在11月13日,也就是接手刘鑫法律顾问一职之前,她对刘鑫是愤慨的:

  鉴于@律师一姐的身份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结果,如果她真的如自己所说是律师,那么那么根据《律师职业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四条:

  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的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委托人的利益。

  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只要双方你情我愿,缔结和解除,本是寻常。不管是私自晒出委托合同,还是发现风向不对就甩手走人的态度,显然都是不符合职业和规范的。

  但在一个2017年最受关注法律案件中,打着律师的旗号用各种不入流的招数招摇撞骗,对于整个律师行业来说简直是性的打击。

  从其在自己微博中频频晒出社会姐大尺度照片,自称是「律师颜值担当」的赚流量简介,到直播发言中种种不专业的语言都引发了网友律师行业真的都不入流到这样了?的怀疑。

  虽然日剧《legal high》里三观不正却人格魅力爆棚的古美门曾经迷倒一波迷妹,毕竟一个不能否认的事实是,由于群众的法制还没有上升到一个足够高的高度,现实没有日剧的滤镜。

  如今场上普遍认同的观点依然停留在同态复仇的层面:「」就不应该有律师帮他,否则律师就活该挨骂。

  而绝大多数普通群众并没有意识到:不管TA是「」还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替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本就是律师的职责。

  因此,不少专业人士也担心本就尴尬的整体律师形象,会不会因此受

  @艺格:律师这个职业本来就尴尬,经常因为代理方的不同受到不同的评价,这一出又是一箭,其他律师膝盖真疼。

  @谢姗珊:我很害怕会对社会造成:律师就是一群吃里扒外,见利忘义的人。被误会不,的是连当事人都不会再信任我们。

  庭审进行到了第四天,在很多案件事实还不够清晰的情况下,得不到信息又十分关心事件发展的正像无头苍蝇一样晕头转向。

  而这时,不管是没有职业的先利用江歌案出名,收到后就立刻倒戈,让网友认为自己,恢复增加社会认可度;还是从一开始就只是为了蹭热度、吃人血馒头,她的目的都达到了。

  对此,或许我们也只能希望这一滩滩浑水里,少一些如此哗众取宠的「律师」,期待着和大白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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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血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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