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质检总局收到印尼农业检疫局函件,确认包括福建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在内的9家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通过了印尼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成为印尼认可实验室。
2015年2月10日,印尼首次发布《关于植物原料进口和出口新鲜食品的食品安全控制的法规》,要求2016年2月起,所有国家对印尼出口的蔬菜、水果、谷物、坚果、豆类、茶叶等103种植物源性食品,必须来自通过印尼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国家或随附经印尼食品安全体系认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否则将在港口进行扣检。2017年1月10日,印尼农业部发布《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法规》,该法规替代了2015年2月及2016年5月发布的进口植物源性食品安全控制法规。
为避免印尼对辖区输印尼食品农产品贸易造成影响,福建局通过质检总局向印尼主管部门提出了实验室体系认证申请,于2017年12月12日接受印尼专家组的现场考核。印尼专家在现场考核后,对福建局相关实验室予以高度肯定。
据悉,印尼是福建出口食品农产品的传统贸易国家,2017年,福建局辖区输印尼食品农产品14401.46吨,货值966.74万美元。 (李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