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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专利亟待

※发布时间:2017-6-15 18:12:2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六神丸”在日本摇身一变成了“救心丸”,“牛黄救心丸”装进韩国的新壶成了“牛黄清心液”……这些让国内中医药人士不已的事实说明,我国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还非常脆弱。中药要得到更好的发展,专利迫在眉睫。“六神丸”在日本摇身一变成了“救心丸”,“牛黄救心丸”装进韩国的新壶成了“牛黄清心液”……这些让国内中医药人士不已的事实说明,我国中药领域的知识产权还非常脆弱。中药要得到更好的发展,专利迫在眉睫。

  中药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但我国在中药专利方面却不太乐观。近年来,一些国家利用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上的落后,通过合作、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我国中药知识产权,导致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和祖传秘方流失至国外。据《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中药专利申请量占比达44.4%,但属于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0.3%。国外有上百家公司和研究团体正在从中药中寻找和研制新药。以江苏地道药材薄荷为例,已有8项专利落入美国人手中,主要用于口香糖等高利润市场。而我国所占专利只是薄荷糖、薄荷水等,市场空间有限。

  当前,我国涉及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药品种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虽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与形势的发展并不同步。我国目前的中药知识产权方式、措施与国际的知识产权并不接轨,这成为中药以药品身份打入国际药品市场的一大障碍。

  据了解,获得批准难、审批周期太长、范围小是当前我国中药专利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比如,国内很多中药生产企业对中药的选择了中药品种等行政方式,较少选择申请专利。与中药品种相比,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较长。而且,中药专利的期限为20年,而中药品种的一级期限也可以达到20年甚至更长。

  即使已申请专利,很可能面临侵权问题。中药大都是复方,几十种物质混合在一起,加工处理时还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在制成中成药后,即便采用最先进的仪器也很难分析出它的原始配方和生产工艺。在实践中,就算人认为他人可能了自己的专利权,由于很难拿他人产品的技术特征与自己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较,也就无法证明他人是否侵权。

  再者,对企业而言,申请专利即意味着要公开自己的发明。尤其是中药配方,一旦组方公开就要冒很大的“被剽窃”风险,而现有的专利法对这种现象无法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专利申请没有获得批准,还可能会失去商业秘密,或是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得不偿失。

  面对如此困境,研究制定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突出国家利益的中药专利制度已迫在眉睫。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在传统医药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适合我国中药的专项法律法规,如《中药专利保》,作为我国专利法的补充。而且要同国际接轨,为我国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寻求国际依据,以专利的优势弥补中药品种的不足。

  同时,企业自身也应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性。应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申请中药专利,放眼国际市场,把握住我国中药研究和生产的优势。

  此外,可以建立中医药知识权专职机构。比如,成立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研究会,调动国内外有识之士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协调和管理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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