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3年,丁仕宏任宣州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收受他人现金合计23000元;2017年,任宣州区人社局副科级干部期间,违规收受他人500元购物卡。案件调查期间,丁仕宏将违纪款上缴。2017年10月22日,宣州区纪委给予丁仕宏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7年11月25日,宣州区监察局给予丁仕宏行政撤职处分。
二、广德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徐明亮违规用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07年4月至2017年8月,徐明亮任广德县人民医院院长。其间,2014年,该医院从门诊楼前停车场收费分成中支出了16673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2016年元月至2017年8月,为参加医技综合楼基建组的工作人员发放车贴、通讯、加班补贴等,合计64000元(巡察期间已退缴)。自2007年至2017年期间,徐明亮本人逢年过节收受药品供应商、医院工程承建商赠送的购物卡9000元及礼品等;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12月12日,广德县纪委给予徐明亮处分;2017年12月13日,广德县监察局给予徐明亮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宣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