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先生说,当天消费点单时服务员递给自己的菜单没有标价,在结账之后他和老板对价格问题进行沟通,老板称这是春节期间正常的价格调整。
“我不是不能接受涨价,但一下涨了这么多,而且消费之前也没有人告知我,这是我不能接受的。”2月15日昌先生将此事投诉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收到昌先生的投诉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商家进行调查。“经我们查证,商家确实有个别菜品涨价,但昌先生当天所点的菜品中,只有两个菜比平时涨了约25%,其他菜品价格并没有涨价。”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昌先生当天消费比平时高出不少,主要在于昌先生所点的部分菜品,该商家没有存货,是从其他门店购买后再卖给昌先生。
对于昌先生投诉的商家未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商家在菜品涨价后并未进行价格公示。为此,执法人员对商家和昌先生的纠纷进行了调解,商家承认自身错误,并与昌先生协商退回费用。对于商家未依法进行价格公示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立即整改。和兵妹妹在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