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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听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 五大焦点问题受关注

※发布时间:2016-4-30 12:09:5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视频:食品安全立法听证四大焦点问题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肖晗 董奥)食品安全一直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今年4月20号,湖北省常委会就《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在黄石市举行基层立法听证会,并同步开展网上立法听证,从158位报名者中选出20位听证陈述人,就五大焦点问题进行了陈述交流。

  焦点一:保健品能否进行“会议销售”?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利润大,现场销售容易被利用,打着关爱老年人的,以免费听健康知识、赠送小礼品等名义,消费者,从而获取高额暴利。而后,消费者找不到售卖方,困难。因此,《条例》草案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在会议或者等现场销售保健品,在宣传推介这些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宣传内容要真实全面,不得做虚假或者消费者的宣传。否则,将面临最高20倍的罚款。

  焦点二:网上订餐的安全如何监管?

  当前网上订餐、网购食品十分便捷,但由于网上销售食品准入门槛低、经营地点不固定,加大了监管难度。对此,一些市民也提出了自己。

  《条例》草案第十五条,利用网购、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实体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者应当以便于消费者识别的方式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经营者发布的食品信息内容应当有效、真实准确,不得进行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

  焦点三:租客做食品生意,房东该查验相关证件?

  大量的食品违法案例显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以及制假售假等行为,大多藏匿于出租场所中。“只要按时交房租,其他什么都不管”的无序状态,着食品安全。律师认为,2015年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增设了对非法生产经营场所提供方的处罚。

  焦点四:小作坊小餐饮许可管理、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合理吗?

  《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型餐饮实行许可管理制度,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实施许可和登记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小作坊、小餐饮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食品,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登记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这一,不少市民点赞。一些市民还希望,监管部门加测力度,建立每个生产环节的约束机制,让无良者付出相应代价。

  焦点五:校门口200米内不得有食品摊贩,可行吗?

  如今,学校周边的流动摊贩越来越多,不仅卫生得不到保障,也严重影响到了校园周边的。这些问题,学生家长感触最深。

  《条例》草案第四十,县级以上人民城市管理部门,应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或者指定段,确定经营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道两侧二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是立法听证首次走进基层,同时广开言开展网上立法听证,并进行电视现场直播和网上图文直播,提高立法听证的透明度,吸引社会关注和参与立法。各位听证陈述人的意见,将成为审议修改法规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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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