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差阳错的“重婚”遗憾
洪水的原配夫人名叫黄氏艳,比他大4岁,出身于河内郊区普通农家。两人1923年结婚。1924年,洪水来到中国。13年后,他遇上了陈剑戈。越南法律:夫妻间一方“”三年便自动解除婚约。据此,他和陈剑戈结了婚。
1945年11月,“”21年的洪水回到了河内,见到了21岁的长女武清阁,得知清阁的妈妈早在他离家5年后改嫁了,这才了却了一桩心事。
当他担任越南南方战区司令后,便将长女武清阁安排在属下军用仓库里当保管员。正当洪水带领将士们奋勇抗法时,突然从中国传来了:胡南进攻延安,他的中国妻子陈剑戈在敌机轰炸中了。清阁为了减轻爸爸的丧妻之痛,撮合爸爸与军中女秘书黄氏兑成婚。虽说清阁比黄氏兑仅小9岁,但她仍称黄氏兑为“三妈”。
1948年,三妈生下女儿阮梅林。由于三性孤僻,加上洪水经常沉浸在对中国妻儿的怀念中,故而互不相容。当梅林出生半年后,洪水便与第三位夫人好聚好散了。长姐武清阁便成了小梅林的监护人。离婚后,第四战区的一位领导在征得胡志明的同意后,撮合河内同盟造纸厂会计黎恒熏成了洪水的第四位夫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国成立,从中国传来消息:洪水的中国妻子陈剑戈没有死。胡南进攻延安时,陈剑戈和她两个儿子已经撤出了延安,后来随中央进了。
如何处理这场阴差阳错的“重婚案”?胡志明的意见是:按洪水的中国夫人意见办。
考虑到洪水的双重军籍、双重的特殊身份,中越两国领导人商定,让他回中国工作。于是,洪水于1950年底第三次来到中国,见到了陈剑戈。陈剑戈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洪水说:“战争留给我的,我不能给另一个女人!让她来中国吧,把孩子带来,我退出,绝对不妨碍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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