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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错买糕点北京苏州稻香村企业再掐架

※发布时间:2018-5-1 18:03:0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关于“稻香村”的商标权争议持续了10年,近日又掀波澜。源起于北京一位消费者“错买”了苏州稻香村糕点,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稻)和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苏稻)再度“掐架”,双方先后在北京召开沟通会。前天,北稻又一次通过渠道作出回应。而苏稻昨天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再次强调苏稻是稻香村字号的创立者,是在苏州观前街持续经营了200多年的中华老字号,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同时回应了北稻声明中提及的一些说法。

  今年3月20日,北京当地报道了北京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盒“稻香村”糕点,发现并非北稻所产,引发投诉。

  据网上信息,2015年9月开始,北稻就苏稻商标侵权行为已分别提起4起民事诉讼,北稻提出索赔近4000万元。北稻要求苏稻停止使用“稻香村”字号,或将“稻香村”改名为“苏州稻香村”。

  4月20日,苏稻在北京举办说明会作出回应,重申苏稻公司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并宣布将对北京稻香村在第30大类上的“稻香村”商标以及“北京稻香村”商标提出商标无效申请。

  据介绍,2008年起,北稻在包括“糕点”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在初次申请未通过后,2010年再次申请,最终于2015年成功注册了“北京稻香村”商标。

  苏稻的法律顾问认为,在已注册的稻香村商标同类商品群组或近似群组注册“北京稻香村”字样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地名加上已注册商标,按照这个逻辑,是不是可以注册北京海尔、上海伊利等商标?”

  4月25日,北稻就苏稻的说明会作出回应。回应中称自己的举证均基于法律和事实基础,北稻才是“稻香村”商标声誉的积累者。同时,还拍摄了一张照片,是位于北京站附近的一家疑似苏稻门店,称其未使用苏州稻香村所持有的图形商标,而使用了与北京稻香村极为近似且未准予注册的扇形及毛笔字标志,同时还打出“北京特产”之旗号,极易消费者。

  昨天,苏稻副总经理陈坚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苏稻是稻香村字号的创立者,是在苏州观前街持续经营了200多年的中华老字号,是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

  至于北稻错将侵权者店面归至稻香村集团旗下,陈坚说,“这口黑锅我们不能背。”作为糕点食品类“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人,稻香村集团不懈地在全国各地进行打假,为老字号品牌声誉付出了巨大努力。

  陈坚说,虽然对北稻在正式声明中如此不严谨感到不解,但依然感谢北稻提供的线索,称稻香村集团会积极采取行动,“稻香村”老字号的权益。

  为什么会存在两家老字号稻香村?根据苏稻提供的资料,稻香村始创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的苏州观前街,持续经营至今已243年,传承了南派糕点的传统技艺,是1999年国家在糕点类首批命名的中华老字号。

  其实,自清末起,苏州稻香村的技术人员先后赴各地立号开业,打的都是“稻香村”名号。苏州稻香村成立100多年后,其南派糕点手艺传入北京,初称“稻香村南货店”。由于当时北方局势动荡,“稻香村南货店”在经营30年后,于1926年倒闭。直到1984年,北京东城区新建一街道糕点厂,打出“稻香村”招牌,并发展至今。

  北稻与苏稻的商标权之争缘起于2006年。苏稻申请在饼干、面包等商品上注册手写体“稻香村”文字商标。该商标被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后,北稻依据其在粽子、元宵等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稻香村”文字商标,申请对其不予核准注册。国家商评委受理北稻的商标申请,裁定对苏州稻香村申请注册的“稻香村”商标不予注册。此后,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即不应准予苏州“稻香村”的商标注册。

  其实,两家稻香村一度相安无事,苏州稻香村主要在南方市场,而北京稻香村则深耕北京。但随着苏稻在北京市场份额的不断提高,双方关系暗流涌动。市场格局的变化为这场商标争夺埋下了导火索。(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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